為加快城市基礎建設、拓展東部城區路網,市政府已作出《黑河市人民政府關于化輝路道路建設項目房屋征收的決定》(黑市政發〔2022〕15號),對化輝路道路建設項目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屬設施進行征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第十三條規定,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收部門
黑河市房屋征收辦公室。
二、征收范圍
化輝路(中央東大街—鐵路街)地段國有土地范圍(詳見選址位置圖)。
三、征收補償依據和標準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等有關規定,按照《化輝路道路建設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的補償方式和標準執行。
四、簽約期限
被征收人應與征收部門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搬遷完畢。簽約期限自2022年4月22日至5月11日(20日)。
五、被征收人權利事項
被征收人對市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依法在60日內向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依法在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通告。
附件:化輝路道路建設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
附件
化輝路道路建設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為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住建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及相關規定,結合該征收項目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圍
化輝路(中央東大街—鐵路街)地段國有土地范圍(詳見選址位置圖)。
二、簽約期限
自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11日(20日)。
三、征收地段基本情況
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約840平方米,主要為磚木結構平房,附帶有磚棚、板棚、板杖子等附屬設施。該地段基礎設施落后。
四、房屋征收部門、被征收人
黑河市房屋征收辦公室為該項目的房屋征收部門。征收區域內的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為被征收人。
五、征收補償依據和原則
(一)征收補償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二)征收補償原則
征收補償遵循依法征收、公平補償、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
六、征收補償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一)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房屋的補償價值按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通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處區位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補償,被征收房屋的補償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本項目評估機構為黑河市嘉利信資產評估房地產土地估價有限公司。
對選擇貨幣補償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簽約期限內簽約并按協議約定的搬遷時限完成搬遷的給予獎勵。獎勵金額為經認定的原房屋所有權證件合法的房屋建筑面積評估額的30%。
被征收人住宅房屋正在用于合法經營的,在房屋征收通告發布前已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經營手續,且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經營手續注明的營業地點與原房屋所有權證件記載一致的,選擇貨幣補償時,除按前款規定給予獎勵外,按經認定的原房屋所有權證件合法的房屋建筑面積另行給予評估額上浮30%的照顧補償(多個經營手續不重復享受上浮補償政策),補償價格最高不得超過房屋本身按非住宅標準評估的補償價格,超過的按非住宅標準評估的補償價格補償。前款選擇貨幣補償獎勵和此項照顧補償金額兩項累加計算。
(二)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住宅房屋的標準戶型建筑面積為60、70、80、90、100平方米。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簽訂以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的實際設計戶型建筑面積為準。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按簽約時間先后順序選擇樓層樓號。征收現場設置公示欄,設計圖紙進行公示,實行陽光操作。
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
現房:南部棚戶區二期2號、3號、4號、5號樓11層小高層部分住宅房屋。
期房:南部棚戶區二期6號、7號樓11層小高層部分住宅房屋;龍濱路B區2、3號樓多層部分住宅房屋。
產權調換房屋建設標準:樓梯間石材踏步、鋼扶手,外墻刷涂料,進戶門為防盜門,水泥砂漿地面,塑鋼窗,封閉陽臺,普通照明燈具。內墻刮大白、普通窗臺板、衛生間安裝座便器、洗手盆、鋪地面磚(未施工安裝的,按每戶1800元結算)。
產權調換具體方式:
1.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多層住宅房屋安置的。選擇5層住宅房屋安置:征收有房屋所有權證件的住宅房屋,按經認定的原房屋所有權證件合法的房屋建筑面積增加30%后可就近上靠一個標準戶型安置,上靠戶型增加面積部分按每平方米1600元計算;上靠第二個標準戶型增加面積部分按每平方米2400元計算;上靠第三個標準戶型及以上增加面積部分按每平方米2500元計算。剩余面積部分也可選擇貨幣補償(按評估價格進行補償)。
被征收人選擇6層住宅房屋安置的,房屋補差價格優惠10%,即上靠第一個標準戶型增加面積部分按每平方米1440元計算;上靠第二個標準戶型增加面積部分按每平方米2160元計算,上靠第三個標準戶型及以上增加面積部分,按每平方米2200元計算。
2.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小高層住宅房屋安置的。選擇2—6層住宅房屋安置:征收有房屋所有權證件的住宅房屋,按經認定的原房屋所有權證件合法的房屋建筑面積增加30%后可就近上靠一個標準戶型安置,上靠戶型增加面積部分按每平方米1600元計算。上靠第二個標準戶型增加面積部分按每平方米2400元計算;上靠第三個標準戶型及以上增加面積部分按每平方米2600元計算。
選擇7層及以上樓層住宅房屋安置:(1)直接選擇7層住宅房屋安置的,按經認定的原房屋所有權證件合法的房屋建筑面積增加30%后可就近上靠一個標準戶型安置,上靠戶型增加面積部分按每平方米1900元計算;上靠第二個標準戶型增加面積部分按每平方米2700元計算;上靠第三個標準戶型及以上增加面積部分按每平方米2900元計算。(2)選擇8—10層住宅房屋安置的,上靠戶型增加面積的價格以7層價格為基礎,每增加一層每平方米增加50元。(3)選擇小高層頂層(11層)住宅房屋安置的,上靠標準戶型補差價格與2—6層一致。
3.被征收人的有房屋所有權證件的住宅房屋在征收時正在用于合法經營的,在房屋征收通告發布前已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經營手續,且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經營手續注明的營業地點與原房屋所有權證件一致的,選擇產權調換住宅房屋的,按經認定的原房屋所有權證件合法的房屋建筑面積增加30%,另外,按經認定的原房屋所有權證件合法的房屋建筑面積基礎上再增加20%給予照顧(多個經營手續不重復享受上浮補償政策),不找差價,并按住宅標準予以安置。被征收人要求非住宅房屋安置的,在滿足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安置房源的情況下,應對原房屋按貨幣補償標準計算補償總額,可按擬購買非住宅房屋市場價格優先購買,并根據原房屋補償總額與擬購買的非住宅房屋市場價值總額互相結算差額。
4.非住宅房屋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征收人應與房屋征收部門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評估價值的差價。
5.被征收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給予產權調換:
(1)被征收私有房屋的共有人或被征收股份制房屋的各股東、使用人對補償方式的選擇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
(2)被征收房屋產權有糾紛、權屬不清或產權人下落不明的;
(3)被征收私有房屋的產權人和使用人對補償方式的選擇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
(4)被征收房屋設有抵押權的,抵押權人和抵押人未重新設立抵押權或抵押人未清償債務的。
七、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
(一)搬遷費
1.征收住宅房屋,按經認定的原房屋所有權證件合法的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5元計發搬遷費,一次性搬遷費低于600元的,按600元計發。
2.征收非住宅房屋,按經認定的原房屋所有權證件合法的房屋建筑面積和房屋用途計發搬遷費。原房屋為收發室性質的,按每平方米15元計發;原房屋為車庫、倉庫性質的,按每平方米25元計發。
3.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計發1次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計發2次搬遷費。
4.住宅房屋在征收時正在用于合法經營的,在房屋征收通告發布前已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經營手續,且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經營手續注明的營業地點與原房屋所有權證件一致的,被征收人搬出原房屋的搬遷費可比照非住宅標準計發。選擇房屋產權調換住宅房屋安置的,第2次的搬遷費按照住宅標準計發。
(二)臨時安置費
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方式安置的,過渡期限內均為自行安置。
1.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自房屋搬遷驗收之日起至進戶通知時止,按經認定的原房屋所有權證件合法的房屋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0元計發臨時安置費,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計發。
2.多層住宅房屋的過渡期限為24個月,小高層住宅房屋的過渡期限為36個月,自逾期之月起按經認定的原房屋所有權證件合法的房屋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20元計發臨時安置費。
3.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和現房產權調換安置的,一次性計發2個月的臨時安置費。
4.住宅房屋在征收時正在用于合法經營的,房屋所有權人選擇住宅房屋安置的,按住宅標準計發臨時安置費。
(三)停產停業損失
1.因征收造成停產停業,達到納稅起征點的被征收人應出具上一年或本年稅務機關的《核定定額通知書》認定的應納稅所得額和人社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按上年度月平均的應納稅所得額和職工月平均工資,按月計發停產停業損失;未達到納稅起征點的被征收人應出具上一年或本年稅務機關《未達起征點通知書》,按有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實際用于經營的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50元計發停產停業損失。一次性計發6個月停產停業損失。計算公式如下:
停產停業損失=(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2個月+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12個月)×6個月
2.住宅房屋在征收時正在用于合法經營的,在房屋征收通告發布前已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經營手續,且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經營手續注明的營業地點與原房屋所有權證件一致的,可比照非住宅標準一次性計發6個月停產停業損失。
八、補助和獎勵
(一)補助
1.被征收人持有《黑河市愛輝區城市居民低保證》的,給予8000元補助。
2.被征收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給予一、二級5000元補助;三、四級3000元補助。
3.被征收人為建國前老干部、抗美援朝等老軍人、癌癥患者的(需出具市、縣級以上醫院診斷書)給予5000元補助。
享受補助的被征收人范圍是指戶口簿登記居住地與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地址相符,且在同一戶口簿上的直系親屬。
以上證件或證明經公示后無異議的,按上述標準給予補助。
(二)獎勵
搬遷獎勵期限為簽約期限內,超過簽約期限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則沒有獎勵。
在簽約期限內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并按協議約定的搬遷時限完成搬遷的,按所持有的房屋所有權證件1戶(1證)獎勵30000元。
九、附屬物及室內裝修補償
被征收房屋附屬物可以按《房屋附屬設施補償價格表》標準進行補償,被征收人不同意此標準或附屬物未在附表內體現的可協商確定;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由黑河市嘉利信資產評估房地產土地估價有限公司評估確定。室內裝修的價值可協商確定;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由黑河市嘉利信資產評估房地產土地估價有限公司評估確定。
十、未經登記建筑的認定、補償
(一)認定
未經登記建筑由房屋征收部門報送有關部門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認定并出具意見。
(二)補償
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由房屋征收部門按照認定的意見委托評估機構評估后予以安置或補償。
十一、凡已給予補償、補助的建筑物、構筑物及附屬設備設施,均交由房屋征收部門處置
十二、相關政策
(一)房屋征收實行先補償、后搬遷。房屋征收部門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市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制假造假、騙取補償或者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十三、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辦理或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商議
房屋附屬設施補償價格表
房屋附屬設施名稱 |
補償計算方法 |
補償標準 |
門斗 |
磚墻體,墻厚370mm |
按建筑面積計算 |
500元/平方米 |
磚墻體,墻厚240mm |
按建筑面積計算 |
400元/平方米 |
磚墻體,墻厚120mm |
按建筑面積計算 |
200元/平方米 |
其他結構 |
按建筑面積計算 |
150元/平方米 |
倉房 棚子 |
磚墻體,墻厚達到240mm |
按建筑面積計算 |
200元/平方米 |
磚墻體,墻厚達到120mm |
按建筑面積計算 |
100元/平方米 |
木結構 |
按建筑面積計算 |
50元/平方米 |
菜窖 |
石材結構(能夠正常使用、 深度3米以上) |
按口計算 |
2500-3000元/口 |
磚結構(能夠正常使用、 深度3米以上) |
按口計算 |
1500-2000元/口 |
木結構(能夠正常使用、 深度3米以上) |
按口計算 |
800-1000元/口 |
杖子 |
木板杖 |
按平方米計算 |
10元/平方米 |
滲水井 |
深度4米以上,從室內接到室外,自家獨用 |
按口計算 |
2000元/口 |
壓井 |
能夠正常使用 |
按眼計算 |
1500元/眼 |
果樹 |
樹干直徑10厘米 (含10厘米)以上 |
按棵計算 |
200元/棵 |
樹干直徑5-10厘米(含5厘米) |
按棵計算 |
100元/棵 |
樹干直徑3-5厘米(含3厘米) |
按棵計算 |
50元/棵 |
樹干直徑1-3厘米(含1厘米) |
按棵計算 |
20元/棵 |
樹干直徑1厘米以下 |
按棵計算 |
10元/棵 |
此表所標明的補償標準為六成新附屬設施的補償標準,實際
征收中的補償額應考慮具體對象結合成新確定。
